| 北京中科久辉信息自动化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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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科久辉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大唐电信科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孙四敏
注册资本(万元) 8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60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07年度审计报告) 2、为确保标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系统集成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具有一级资质者优先;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软硬件设计开发经验(须提供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其中具有烟草行业软硬件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3、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捆绑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标的企业全部股权。 4、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交所交纳不少于本项目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如本项目挂牌期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而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则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书面承诺同意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且转让方无须征得意向受让方同意即可将本转让项目重新申请挂牌:(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或其股东具有海内外上市公司背景者优先。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点击:www.cbex.com.cn/G3/12071026042813185626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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